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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借助微信实现侦查人员远程作证
2018-12-17    来源: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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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2-17


    近日,在一起毒品犯罪案件全区示范观摩庭审中,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首次借助微信视频实现侦查人员远程作证,保障了举证规范化,庭审实质化。

    该院对被告人马某某,杨某某非法持有毒品一案提起公诉后,及时书面向法院申请侦查人员出庭作证。为消除侦查人员不愿出庭的重重顾虑,明确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《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(试行)》第十四条,由侦查人员视频作证的方案,得到警察和法官的认同。

    庭审前,法院提前通知并核实了证人身份。庭审中,通过微信群聊的视频功能,实现公诉人、法官、辩护人以及证人同时在线,又借助多媒体示证中的投影设备向被告人、全体旁听人员展示侦查人员作证过程。庭审全程,图像及语音清晰,示证顺畅,公诉人、审判员先后分别对两名侦查人员进行了询问,查明了侦破过程。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当庭表示对该侦查人员的证言无异议。

    微信视频作证,是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,全力推动“四类人员”出庭的创新之举,既解决了侦查人员工作繁忙无暇到庭的问题,又解决了保护特殊战线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,为“网络+公诉”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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